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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接学校通知,2017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内容、格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

1、专项资金的安排坚持“服务双一流、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

2、项目申报要注重以“一流学科”为目标,围绕学校“提质 进位 百强”任务,对学科建设要起到客观的实际上的促进作用。

3、在申报“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预算时要突出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新兴学科的生长,要突出特色和优势,在重点方向上取得突破。

4、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专项管理。项目预算以设备购置为主,项目购置年度预算应确保按期完成,如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的,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学校分配的申报总额度择优遴选上报。

二、额度

学校今年安排申报的“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总额度为1000万元,各单位申报的“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理工科按照不超过500万元、文科按照不超过200万元来进行项目编制。

三、时间

各单位于本周五下午5点前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613办公室。

联系人:刘颖 88661251   陈亮 88662296

附件:

附件1、2017年项目申请书(标红部分暂不填).doc 

附件2、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计划表.xlsx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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