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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科性学院:

根据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安排(见附件1),为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环节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3年以前获批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其中,2017年国家学位授权审核中一级学科获得同层次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18年学校撤销的学位授权点可以不开展学位授权点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聘请评估专家

4月30日前,各学位授权点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见附件3)提出10名评估专家的建议人选,填写《湖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建议人选》(见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各学位授权点提出的10名建议人选一般应为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其中,至少有4名外省专家;学术学位授权点提出的建议人选中至少有1名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专业学位授权点提出的建议人选中至少有1名现任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3名行业专家。

研究生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10名人选中挑选5名做为评估专家。由学位授权点与5名专家商定评估时间,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向5位专家寄送邀请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相关材料,听取专家关于自评材料的意见并反馈给学位授权点。各学位授权点根据专家意见完善自评材料。

(二)做好迎评工作

迎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自评表、制作汇报PPT、按要求准备自评表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档案材料(见附件5)。

(三)检查迎评工作

各学位授权点应在校外同行专家进校开展评估工作前一个星期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学校成立“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工作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对各学位授权点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各学位授权点根据检查小组的建议进行相应整改。

(四)开展评估工作

5月23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制定《湖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环节工作安排》(见附件6)、开展同行专家评估工作。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从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出学位授权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填写《湖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校外同行专家合格评议意见表》(附件7)或《湖北大学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外同行专家合格评议意见表》(附件8)。

5月30日前,各学位授权点将《湖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环节工作安排》(附件6)、《湖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7)或《湖北大学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8)报研究生院613办公室。

联系人:刘颖(88661251)

附件:

1.关于推进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2.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3.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

4.湖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建议人选

5.湖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环节的自评支撑材料及研究生培养过程档案材料清单

6.湖北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校外同行专家进校评估环节工作安排

7.湖北大学学术学位授权点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

8.湖北大学专业学位授权点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日

 

  • 附件【附件1-8.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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