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教师个人课题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愿申报,湖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初审、专家评审,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我校共有30项教师个人课题通过立项评审,现将结果面向全校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湖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
反馈电话:027-88661793
电子邮箱:jysszx@hubu.edu.cn
附:2024年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教师个人课题立项名单
湖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