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教育厅批准,2025年,我校试点实施硕士研究生“荆楚优师计划”,培养高层次专业化师资,促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遴选计划
根据湖北省内定向县市区中学教师需求,拟从2025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荆楚优师计划”50人左右,具体专业和遴选人数如下(根据报名和考核情况适当调整):
需求专业 |
所属学院 |
选录人数 |
学科教学(语文) |
102文学院 |
10 |
学科教学(数学) |
107师范学院 |
10 |
学科教学(物理) |
202物理学院 |
10 |
学科教学(化学) |
203化学化工学院 |
10 |
现代教育技术 |
107师范学院 |
10 |
二、遴选程序
我校2025年入学的教育相关领域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荆楚优师计划”,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已入学报到注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申请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10月13日-15日,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
综合考核。综合面试时间10月16日-20日,由招生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招生学院确定),按照考核成绩排序上报名单。
审核录取。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签订协议。根据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组织考生与市(州)教育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培养管理
我校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数字赋能,组织高水平教师、中学名师授课,集中优质资源培养。
与定向教育部门共同构建协同育人机制,联合组织见习、研习、实习,开展多样化的教育实践。
“荆楚优师计划”硕士生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和实践能力培训,通过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考试后,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履约就业
“荆楚优师计划”硕士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原则上,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专项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按排序选岗),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学履约任教6年(定向就业地域见附件二)。未按照规定到定向中学就业,或者毕业后任教未满6年的(除终止协议等特殊情况外),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按照协议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五、政策保障
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硕士“荆楚优师计划”参照本科“荆楚优师计划”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并按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根据学业成绩参评学业奖学金。
根据各地教育局确认并预留的编制数,确保经考核合格的“荆楚优师计划”毕业生有编、有岗,并按规定履约任教满6年。
六、其他
培养单位认为不适合继续参与优师计划培养,或学生本人因不可抗拒力放弃的,应退还荆楚优师计划研究生的生活补助、补缴学费住宿费,经培养学校、定向单位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