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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要立足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符合学科发展、教育教学规律。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立项说明

1、立项范围可参照《201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请人也可在本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申报项目。

2、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并对获批立项的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对于研究意义、预期成果重大的教研项目,学校将给予重点支持并推荐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本年度教研项目。尚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参加本次教研项目的申报。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且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鼓励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特别是承担研究生一级学科基础课、公共学位课、素质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参与教研项目研究工作。

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注重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 6月30日前,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研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上报。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632室),具体要求如下:

(1)《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正反面打印1份。

(2)《申请书简表》,正反面打印一式5份,《申请书简表》供专家评审之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院专家组及学院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院”、“本校”等表述代替。

(3)《201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1份。

2、 78日前,研究生院根据有关规定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五、项目管理

1、研究成果形式应主要是针对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高水平学术论文;若两种成果形式同时具备的将给予重点资助。

2、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后期资助。

附件(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

1、201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

3、201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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