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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教师参加清华大学---全国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伦理》课程

发布时间:2017-11-2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工程硕士专业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要求,全国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伦理》课程师资培训班拟于2017年12月14日--17日在清华大学举行。请各工程硕士专业相关学院选送1-2名承担工程专业学位课程的教师参加培训(具体报名要求、报名方式请参看附件1),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学院自行承担。各工程硕士专业相关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选送培训的人员名单(附件2)在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632办公室。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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