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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推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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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学位办《关于推荐我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附件1)精神和电话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及名额

根据省学位办的工作安排,我校开展推荐工作的学科分别为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生物学、生态学8个一级学科,推荐工作的责任学院相应为哲学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每个一级学科推荐名额为1人。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应为人事关系隶属学校的本学科在岗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1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1.85日前,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填写并报送《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

2.89日前,学校对8个学院报送的人选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

3.819日前,相关学院组织通过学校形式审查的推荐人选使用专门填报软件填报《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附件3)。填报人需按照填报软件操作手册完成填报工作。

学院对推荐人选填写的《简况表》内容的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并提高文本撰写质量。

4.99日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党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学校将通过审核的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四、材料提交

请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准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3的纸质版各一式1份,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院613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xk@hubu.edu.cn

联系人:王会波,联系电话:15102719779

附件:1.关于推荐我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

2.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

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3.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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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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