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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将我校研究生工作站建成卓有成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和产学研联合研发平台,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湖北大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要求

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创新为主线,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

通过立项建设,力争形成一批满足人才培养需求、持续稳定的高质量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校级工作站作为后续申报省级工作站的培育项目,经过周期运行后应力争建设成为省级工作站,省级工作站应力争建设成为省级优秀工作站或国家级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二、建站原则

坚持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实现共赢的原则,促进学校和建站合作单位的协同发展。建站合作单位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学校可根据需要,利用科研和师资力量等资源优势,为建站合作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设站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前期与我校合作的良好基础;

2.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保证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同时进行专业实践;

3.能为进站博士、硕士每月提供一定的在站生活补贴。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工作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所需的专项经费;

5.具有一定数量符合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应领域高水平教师,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6.至少能够稳定且规范运作3-5年。

(二)培养单位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3.具有与相关部门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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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程序

1.我校工作站建设项目面向我校所有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和领域,每个学院限报2个工作站。本年度拟立项建设20个左右。

2.2021年4月20日前,学院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与建站合作单位共同签署的《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书》(见附件),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汇报PPT到研究生院。

3、2021年4月30日前,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评审,申报负责人需进行8分钟内的情况介绍(PPT演示),并回答专家提问。

4、研究生院对评审推荐立项的工作站进行校内公示等环节后发文认定,并授予“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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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与管理

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立项1年后对工作站建设进展进行中期检查,2年后对工作站建设情况进行验收。中期检查和验收考核主要内容为:

1、工作站的管理机制;

2、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机制;

3、实际成效。进站培养研究生人数、时长;项目研究与成果情况;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选题等。

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资格。

六、其他事项

1、鼓励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且目前在建实习实践基地相对不足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申报。

2.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632)。联系人: 胡老师,联系电话:88661395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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