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教师个人课题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自 愿申报,湖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初审、专家评审, 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共有30项教师个人课题通过立
项评审,现将结果面向社会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3月9日至3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 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
有效联系方式。评审结果见附件。
监督电话:027-85686739
电子邮箱: whjkghb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