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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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北大学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本科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专业与2024年一致(见附件1)。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2025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过程性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

    1.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从师德践行能力、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考核学生。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违法犯罪的申请者,该项考核一票否决。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须全部合格,不得有重修、补考等不合格记录。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必须合格的,由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单位确定。

    3.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见习、研习、实习等教育实践累计不得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实践成绩合格。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目标规定的任教学段学科、申请人参加教育实习的学校和任教学段学科,均需与申请人申请认定的任教学段学科一致。

    4.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要求学生进行微课和教学设计考核,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微课和教学设计考核:完成一份与报名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课程教学设计(内容自定)。

    学生必须完成教育部+教师研修频道师范生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所规定的在线学时并合格结业(线上研修及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师范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

    二、时间安排

   (一)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培养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及过程性考核

    1.4月14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按学生类别提交给研究生院、本科生院。

    2.4月21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按学生类别提交给研究生院、本科生院。其中学生个人《过程性考核登记表》记录完毕后作为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档案材料,由各学院存档两年备查。

   (二)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师范学院统一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暂定于4月19日(周六)进行,面试暂定于4月26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

   (一)政策咨询师范学院综合办公室(田家炳楼224室)

    联系人:朱琦,联系电话:027-88663361

   (二)教育类研究生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综合楼62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pyb@hubu.edu.cn联系人:刘冬雪,联系电话:027-88661395

   (三本科师范生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本科生院教务运行管理办公室(综合楼316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94525789@qq.com,联系人:肖峰,联系电话:027-88661165

 

    附件:1.可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相关专业

         2.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

         3.免试认定线上研修要求及操作流程

         4.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统计表

         5.培养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表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湖北大学本科生院

                                                                 湖北大学师范学院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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