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培养质量,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年均不超过6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年均不超过5人。
2.各培养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研究生与导师相互了解,双向选择。
二、互选对象
参加互选的导师应具有湖北大学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学籍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
三、互选流程
1.导师
(1)10月9日前,导师打开湖北大学官网,点击智慧服务中心,填写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研究生系统,点击“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完善导师信息。
(2)10月24日前,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点击“导师日常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要求,逐个确认备选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无法撤销。具有多重身份的导师,请在系统左上角选择“教师组”后,再确认备选研究生。
2.研究生
(1)10月10日-10月17日,研究生打开湖北大学官网,点击智慧服务中心,填写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研究生系统,点击“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浏览当前年度、当前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列表,选择确认对应导师。若无法找到对应导师信息,请与学院联系确认。
(2)10月25日-10月31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点击“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查询互选结果(具体步骤参见附件)。
3.学院
10月27日前,学院登录研究生系统,点击“学籍--师生互选管理--师生互选审核”,审核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名单。导师已确认,学院审核不通过的,点击右上侧“批量退选”,让学生重新选择;无法实现互选的,学院可以人工安排导师。全部导师与研究生互选结束后,点击“学籍--师生互选管理--已选择名单--导出word打印”,打印《XX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情况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四、工作要求
1.师生互选应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和导师意见,不得违背学生意愿为其强行指定导师;无导师选择的学生,由学位点负责人协调安排导师。
2.互选结果确定后,系统关闭重新选择和人工安排功能,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研究生院提出变更申请,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
3.10月30日前,学院要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登记表》,《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
1.在规定时间之前,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便于研究生导师进入指导环节。完成师生互选的学院请尽快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2.学院自行公布的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名单如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科-导师信息管理-招生导师导出”页面显示的招生学科不一致,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为准。
3.研究生无法在互选页面找到待选导师,请学院确认该导师是否具备2024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后仍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661251。
附件:《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操作说明》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