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用青年话语讲述中国故事、传递时代精神,充分发挥博士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朋辈引领作用,培育和锻造高层次专业化的宣讲团队,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湖北大学博士宣讲团拟按照立项建设的方式,组建我校专业化的博士宣讲团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湖北大学博士生宣讲团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方针政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实践创新先进典型经验分享等主题,用活青年和群众语言,以青年之声、青年行动引领时代潮流,面向校内及社会群体,开展系列公益性宣讲活动。
二、建设要求
(一)机构设置
湖北大学博士宣讲团项目设立总团和分团二级运行模式,总团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统一指导,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规划、及协调监督;
分团由各学院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和学生情况设立,负责申报博士宣讲团项目,并组织与实施具体活动,定期向研工部汇报活动进展和成果,参与完成总团的工作任务。研究生工作部定期对各学院分团活动进行指导和评估。
(二)职能定位及要求
1.明确宣讲团定位。宣讲团项目建设由学院党委领导,并设置指导教师1人(原则上应为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思政教师)对宣讲内容质量把关,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宣讲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宣讲团每学年至少组织4次宣讲活动,其中“走乡村进社区”活动不得低于2次,其余活动可在校内进行。
2.准确把握宣讲内容。一是突出政治性。坚持正向引领,以党的创新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为主要宣讲任务,讲清楚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讲明白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二是突出科学性。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宣讲内容精准把握,全面分析和解答群众疑惑。三是突出针对性。坚持精准滴灌,打造“分众化”宣讲模式,针对机关干部、企业人员、学校师生、城乡居民等不同群体,围绕把理论讲透、把政策说清,灵活选择宣讲方式。
3.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各宣讲团开展活动前向学院党委及研工部报备,并充分利用学校官方渠道(如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以及校内外媒体资源,对宣讲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活动中使用统一的标识,宣传报道纳入“湖北大学博士宣讲团”统一序列。
三、申报程序
本次博士宣讲团项目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组织、申报和建设,具体流程如下:
1.2月25日前,各学院做好本院博士宣讲团项目申报的动员、选拔和组织工作。学院应对申报人资格条件、政治素质、思想品行综合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能够担当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3月1日前,学院将《湖北大学博士宣讲团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6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hubu.edu,cn.申报书需详细阐述项目计划、团队成员、宣讲主题、预期效果等。
3.3月15日前,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开展分团项目的评审工作,并对进入立项建设的项目进行公示。
四、政策保障
1.学校按照3000元/项目的标准,为宣讲团项目建设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用于宣讲活动的组织策划、嘉宾邀请、宣传报道、交通差旅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2.鼓励各分团围绕宣讲主题建设系列课程,丰富宣讲内容,提升宣讲效果。系列课程的建设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突出的分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学校结合宣讲团成员的宣讲次数、宣讲效果、听众反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对于考核优秀的宣讲团项目,按2000-5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宣讲团效果好的团队指导教师,按1000-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五、其他
1.请各学院分党委高度重视博士生宣讲团讲师遴选推荐工作,积极动员在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党员加入博士生宣讲团,不断优化博士生宣讲团成员结构。
2.在学校提供相关支持和保障外,学院需为宣讲团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场地、设备、经费等,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本通知未尽事项,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