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教育强国建设战略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全育人”理念,着力构建和谐导学育人共同体,学校决定启动首届“同心·同向·同行”优秀“导学共同体”评选工作,并同步开展“导-辅”协同育人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旨在通过选树典型,大力弘扬“师生同心、育人同向、成长同行”的风尚,营造师生共进、和谐互助、创新进取的育人氛围,推动导学双向赋能,促进师生共同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导学共同体”评选
(一)评选对象
1.由湖北大学在岗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2.团队主导师须为我校全职在岗导师,且已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团队学生应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3.团队师生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4.团队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性。
(二)评选标准
参评团队应充分体现“师生同心、育人同向、成长同行”的核心内涵,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师生同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导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导学关系和谐平等、相互尊重,团队凝聚力与向心力强。
育人同向:团队有规范的培养和指导制度,培养质量高。师生在学术科研上协同高效,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方面成果突出,形成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
成长同行:导师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学生成长进步显著。团队文化积极向上,师生在服务国家需求和个人发展中同向同行,在创新实践、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取得突出育人成效。
(三)评选流程
1.单位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择优推荐1-2个团队,于2026年5月8日前提交《湖北大学优秀“导学共同体”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审及终审答辩,评选出优秀“导学共同体”。
3.表彰与培育:授予荣誉称号,并下拨建设经费,纳入“优秀‘导学共同体’培育计划”进行持续支持与培养。
二、“导-辅”协同育人优秀案例征集评选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导师(或课题组)与本单位辅导员构成的协同育人团队
(二)案例评选条件
1.真实性:案例来源于本单位近三年的实际工作,内容真实可信,数据准确。
2.典型性:能集中反映“导-辅”双方在协同解决研究生思想、学业、心理、就业等某一方面或综合性问题上的有效机制、创新方法与突出成效。
3.示范性:案例做法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对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4.规范性:案例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文字简洁,符合征集模板要求。
(三)评选流程
1.案例提交:各推荐单位组织凝练与初审,择优推荐1-3个案例,于2026年5月8日前提交《“导-辅”协同育人优秀案例申报书》。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案例的实效性、创新性、示范性进行评审。
3.成果运用: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汇编成册,纳入学校育人案例库,进行宣传推广,并对优秀案例的实践团队予以表彰奖励。
三、材料报送与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优秀 ‘导学共同体’ ”与“导-辅协同育人优秀案例”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分类整理,于对应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两项评选作为构建“四全育人”格局、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和案例的质量,真正发挥标杆引领作用。
3.加强宣传,以评促建,通过评选活动总结经验,健全机制,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烨丹
联系邮箱:yg@hubu.edu.cn
地址:武昌校区综合楼619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