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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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和省教育厅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初步安排,现就做好学校2020年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授权点类型与申请条件

(一)申请类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实际,学位授权点申请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为口径,学校申请学位授权点类型原则上应为博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4个国家批准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位授权点须符合《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附件2)的精神,达到《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3)要求。

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原则上应申请新增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条件尚不符合的,可继续加强建设。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包括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新增为学位授权点。

二、工作安排

(一)106日前:学校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信息填报和申请学位点学院自评

1.全校所有学科性学院

组织相关学位授权点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跨学院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组织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或牵头学院与相关学院)见附件5

《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与2017年填报的《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如有需要,可与研究生院联系)应具有相对一致性,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附件12)设定,并按学科方向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分设领域开展研究生招生培养的,按招生领域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中的学科方向、招生领域数量及其与之相关联的指标应符合《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3)的要求,将作为其参加下一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

2.拟申请学位授权点的相关学院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授权的各一级学科与本次申请授权的其他一级学科以及现有其他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授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与本次申请授权的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以及现有其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在上述前提之下,相关学院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3)进行自评,并填写《拟申报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达标对照自评表》(附件6)。经自评,达到申请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的学院,填写《拟申报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情况表》(附件7)。

106日上午11点前,请各学院将附件4、附件6、附件7的纸质版报研究生院615办公室,电子版发到xk@hubu.edu.cn

(二)1012日前:学校确定报省学位办的预报名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发展目标,学校研究确定2020年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预报名单,报省教育厅。

(三)1023日前:填写申请材料

目前,根据省教育厅预通知精神,暂定为1023日以前,各申请学科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3)及其填表要求填写完毕《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8)、《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9)、《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学位类别简况表》(附件10),表中的学科门类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请查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附件11)。

1023日下午5点前,请各学院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研究生院6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k@hubu.edu.cn

(四)学校将申请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此次报送的相应申请材料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3年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学位点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组建工作专班(附件12),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相关文件和申报表格,细化任务分工,扎实做好学位点申报工作。

(二)确保材料质量。此次学位点申报与2017年相比有变化,请各申请学科务必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表格说明进行填报,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注意收集支撑《简况表》《对照表》中所有数据的证明材料(佐证材料清单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并做好清单细目。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7-88662946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

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3.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2020)

4.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5.现有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6.拟申报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达标对照自评表

7.拟申报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情况表

8.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9.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10.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学位类别简况表

1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

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

12.学院申报学位点工作专班名单

研究生院

2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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