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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博士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0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适应学校“十三·五”时期事业卓越发展需要,三亚学院以省市共建为良好契机,以筹建三亚大学为愿景目标,面向海内外引进博士人才。

 

一、引进人才层次及主要对象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所需专业

第一类:管理学、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关系学、汽车工程、海洋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

第二类:法学、社会学、文学、艺术学相关专业及新闻传播学相关专业、声乐表演、舞蹈表演、体育、心理学等。

三、主要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基本薪酬为103600/年,特别优秀者最高150000/年。

2.按学校标准享受购房待遇及购房补贴(完全产权的高品质商品住宅)。

3.校内提供公寓住房(套间,含卧室、洗手间、盥洗室、浴室及阳台,学校全额补贴房租);教职工专属餐厅就餐(学校补贴餐补)。

4.符合条件者每年报销一次往返探亲旅费。

5.主要节假日相应福利津贴。

6.每半年发放半年生活补贴。

7.年终绩效奖金。

8.其他:学校每年组织教职工体检;建设有高品质附属幼儿园,教职工子弟可就近入读三亚市公立小学、中学;学校可落户,并拥有职称评审权。

四、特别优秀者条件

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在SSCICSSCI来源期刊(包括集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本研究领域专业类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理工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被SCIEI检索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或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

五、有关问题说明

1.上述引进人才在聘用期限内,需全职在学校工作,享受法定假期和学校规定的寒暑假。

2.述引进人才的服务期限不少于八年,实行聘期管理,四年一个聘期,聘期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或予以低聘;服务期限届满予以续聘的,待遇另议。

3.特别优秀博士的科研启动费根据其近五年的业绩成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4.上述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根据学校购买“高知园”等住房补贴规定执行。

5.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条件,其住房待遇按照引进层次较高一方标准执行,科研启动经费按各自引进层次的待遇分别执行。

6.需学校安排配偶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须在引进时同时提出申请,提交学校校务委员会审议。

    7.引进人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引进人才正式报到的当年11日。

 

 

联系方式

电话:18689629898

邮箱:4579547@qq.com

联系人:三亚学院人事处副处长 刘鹏(目前在华师学习,可随时面谈

学校网址:http://www.sany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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