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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加强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管理,推动成果转化运用,现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结项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及中期检查范围

结项范围:涵盖2024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立项项目以及2022年2023年立项但因故延期结项的课题和周期为年的课题

中期检查范围:2024年立项且研究周期为两年的课题。

二、具体要求

(一)材料提交

1.结项验收

1)《湖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研究课题结项报告书》(附件1);

2)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或教材)封面、目录等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图片材料,提交材料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等。

2.中期检查

1)《湖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提交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如实验数据、分析报告、发表的论文或专利等,以证明课题的研究进展。

(二)现场答辩

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汇报(可做PPT展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结项办法

学校邀请相关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逐一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或“不通过”。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课题负责人需要参加下一批项目结题,不能参与校级研究生教育相关的新课题申报。

三、注意事项

1.鼓励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案例、课程资源或制度文件,结项评审将重点关注成果的实践价值。

2.对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给予相应经费予以支持,其中,委托项目资助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3万元。

3.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开展或已失去继续研究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批;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参加答辩的课题视为自动放弃,两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4.研究生思政项目建设成果应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在运用项目内容、成果过程中引发的法律、学术、知识产权等问题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四、其他

1.3月2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到行政楼思政办617室,电子版提交到指定邮箱yg@hubu.edu.cn。

2.项目评审结果将于答辩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完成结项工作,切实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水平。



联系人:税老师  叶老师

电话:027-88661287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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