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湖北大学教师招收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工作安排,经个人申请、招生学院审核、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同意熊海英等39名教师具备2016年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同意魏蜜等21名教师具备2016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阮航等409名教师具备2016年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张冰等58名教师具备2016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1.商学院
2.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3.文学院、校外兼职
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5.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6.历史文化学院
7.哲学学院
8.艺术学院、校外兼职
9.生命科学学院
10.化学化工学院
11.资源环境学院
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4.马克思主义学院
15.新闻传播学院、校外兼职
16.教育学院
17.外国语学院、校外兼职
18.体育学院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