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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精品课程及教材建设项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系列研究项目(教改项目、课程、教材)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改项目

(一)指导思想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要立足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符合学科发展、教育教学规律。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与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立项说明

1.立项范围可参照《2018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申请人也可在本指南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申报项目。

2.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选,并对获批立项的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对于研究意义、预期成果重大的教研项目,学校将给予重点支持并推荐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本年度教研项目。尚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参加本次教研项目的申报。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且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鼓励一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特别是承担研究生一级学科基础课、公共学位课、素质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参与教研项目研究工作。

3.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4.注重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每学院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简表》,正反面打印一式5份,《申请书简表》供专家评审之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院专家组及学院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院”、“本校”等表述代替。

2.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2018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1份。

二、精品课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不断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通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质量;通过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培养一批学术造诣高、结构合理的研究生课程教学骨干队伍;获准立项的精品课程应成为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样板,通过精品课程的示范效应,促进我校研究生课程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立项范围

 依据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一级学科基础课程、二级学科专业课程;依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

(三)立项建设内容

1.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高水平教学团队(3-5人),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参加。

2.课程内容。一级学科基础课课程内容应体现一级学科的内涵、学科发展趋势以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有明显层次区别;二级学科专业课程内容应体现研究方向所涉及的重要理论及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足够的深度;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对应的教学案例所占学时比例应为1:1左右。

3.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方式、方法符合课程设计要求和研究生教学特点,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如:建设课程网站,将教学视频、大纲、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公布,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优质教学资源,并与课堂教学有效结合。

4.教材建设。注重高水平教材建设,努力编写高质量的教材或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教材。

5.教学研究。教学团队成员就课程建设有明确的责权分工,就教学内容集体讨论、备课,潜心研究教学规律,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

6.教学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精品课程的教学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突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规范性,对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讲义)、案例、参考资料、作业及考核方法、实践环节等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对课程档案、教学效果进行适时检查和评估并有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立项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共同负责制。课程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及教学团队成员的沟通协调,所在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立项课程教学的日常指导检查。

 2.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按照每门课程2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经费分立项、中期检查两个阶段划拨,划拨比例各为50%,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终止后期资助。

 3.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材料评审和课堂检查两种方式进行。材料评审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案、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课程档案等;课堂检查包括随堂听课、调查问卷或召开座谈会了解学生评价等。

 4.验收结论为合格以上的课程,获“湖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称号。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列为学院综合改革考核指标项。

 5.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精品课程网站建设;课件制作(教具、模型、耗材等购置与开发);资料费(参考书购置、讲义印刷等);调研差旅费(不超过总建设经费的20%);绩效奖励(不超过总建设经费的20%,项目结项后根据考核情况使用)。

 6.《湖北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见附件4),

三、教材

(一)申报要求

 1.我校目前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并具有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均可申报。

 2.本次拟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必须是湖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基础课程、二级学科专业课程、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的教材。为体现教材的权威性,一般应由各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威望或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任课教师主持编写。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2.适应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教学与学习方式的不同特点,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

 3.依据不同学科、类型和规格研究生培养的需要,遵循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4.注意吸收国外同类教材优秀成果,跟踪世界最新科学研究方向,反映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较为先进;

 5.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理论严谨、结构合理、体例统一、文字精炼,具有比较广泛的适用性。教材的主干内容一般应包括:本学科的基本原理、最新发展情况、有待解决的前沿性问题及思路、参考文献目录等。

 6.三位同专业(个别专业可以是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者的详细评语和推荐意见。三位推荐者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译著和学术专著不属于本次资助范围。

(三)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北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5)、教材书稿或讲义、专家详细评语及推荐意见。

 2.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对拟申报的教材,申报学院应提交推荐报告,每个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

(四) 组织出版

 1.获资助出版的教材应在该书扉页上标记“湖北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2.获资助出版的研究生教材由项目负责人自立项开始二年内组织并完成出版工作。

 3.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10本教材,用于存档和交流。

 4.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将教材出版后的使用情况、学术界的反映和获奖情况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报告。

(五)资助经费

1.在“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前提下,今年拟资助出版4本左右研究生教材,学校资助额度每部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2.项目负责人经与选定的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学校根据出版合同直接将资助经费划拨至该出版社。

2018年520日前,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遴选排序上报。610日前,研究生院根据有关规定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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