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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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生党员宣讲团遴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拟从全校研究生党支部中遴选一批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模范作用突出的研究生党员,组建湖北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生党员宣讲团,面对全校研究生开展宣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宣讲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重要部署,结合学校工作中心和发展大局,大力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广大研究生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十四五”宏伟蓝图上来,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选拔条件

1.湖北大学研究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党组织关系在本校。

2.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政治本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学有余力;工作能力突出,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能够在广大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综合素质全面。理论素养和时事政策水平较高,能较清晰地把握党建宣传工作的要求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掌握一定的演讲技巧,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通过主题明确、要点突出、事例生动的宣讲引领我校研究生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选拔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党委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前报所在培养单位党委。

2.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出1-2名研究生党员(学校党建工作样板研究生党支部培育建设学院可增加推荐1-2名研究生党员),将电子版文件统一压缩命名为“学院+人数+推选材料”于2020年12月9日前发送至chenghui0823@126.com,纸质版材料送至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6)。

3.面试选拔、公示。学校统一对各宣讲团候选人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情况及综合条件,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

4.培训、聘用及宣讲。对于通过选拔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生党员宣讲团成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并颁发聘书,宣讲团成员按学校要求开展宣讲工作。

湖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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