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树立立德树人的先进研究生导师典型,鼓励研究生导师成为经师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现开展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5月
二、活动对象
湖北大学全体研究生
三、机构设置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特设立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校院两级评审委员会。
学校评审委员会由分管研究生思政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安全保卫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校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主任,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研究生会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10人)。
四、评选方案
(一)奖项设置
“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十佳导师10名,“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荣誉称号若干。
(二)参选条件
参与推选的候选人应为湖北大学在编在岗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年限在2年以上,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履行“立德树人”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3.业务能力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高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能对学生的学术研究给予有力有益指导,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并积极为研究生学术水平的提高提供良好环境,创造机会。积极对研究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就业督导,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评选流程
1.宣传发动(3月17日—3月22日)
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细则。研究生会依托学校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各类宣传途径,进行活动前期预热与宣传,动员各院积极参与本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同时,各单位选拔“导师代言人”团队,开展导师故事挖掘、视频制作、风采展示等筹备工作,为校级评选及典型宣传工作奠定基础。
2.学院推选(3月22日—3月27日)
(1)广泛推荐
由各学院研究生会具体组织,可采用学生自发推荐、课题组推荐、党支部推荐、班级推荐等多种方式。
(2)资格审核
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选导师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拟推荐导师不符合参评条件,或存在师德师风等方面负面情形的,应取消其参评资格。
(3)院级推选
学院研究生会根据本院“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细则,组织全院研究生民主投票选出拟推荐教师代表。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推选结果,每院最终确定1名“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候选人参与校级评选,并在院内至少公示3天。
(4)材料提交
各单位推荐参选“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的候选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纸质材料:
①《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附件1);
②《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个人事迹及推荐词》(附件2);
③《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现场投票研究生代表名单》(附件3);
④《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学院评审记录表》(附件4);
⑤获奖及著作证明(如在附件2后已附,不必重复提交)。
电子版本:
①《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表》(附件1);
②推荐导师一寸白底登记照1张;
③推荐导师生活照3张(比例为竖版9:16);
④《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个人事迹及推荐词》(附件2);
⑤《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现场投票研究生代表名单》(附件3)。
纸质版材料于3月27日17:00前,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思政办公室(综合楼617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导师姓名”命名,于3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Hubuyjs@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评选(3月28日—4月中旬)
(1)现场展示
校研究生会将集中组织各“导师代言人”团队展示导师个人精彩事迹,展示可以运用PPT、视频、表演、演讲等多种形式。展示结束后,由每个学院各选派7名研究生代表组成学生评审团,进行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
校研究生会将在求索广场设置“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候选人展示点,各学院可在现场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展示、海报、演讲等)为进入校级评选的导师进行宣传,投票者扫描展板上二维码进入相关页面投票。
同时,通过“青春湖小研”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投票链接,进行网络投票工作。(具体投票方案另行公布)
(3)校评审委员会投票
召开校评审工作会议,校评审委员会投票,并对湖北大学研究生会组织的现场展示环节投票情况、网络投票情况进行审核。
注:评选结果由现场展示投票得分(50%)+网络投票得分(20%)+校评审委员会投票得分(30%)组成。
(四)表彰颁奖
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举行湖北大学第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颁奖仪式。
五、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研究生会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认真开展本次评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要建立学院评选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时序进度,为评优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研究生会要及时传达评选工作相关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选。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研究生会要加强评选全过程宣传报道力度,充分挖掘和树立优秀导师典型,努力营造崇教厚德、尊师重道、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湖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