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创新,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奖励取得创造性教学成果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团队,根据《湖北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湖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遵循原则、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材料及要求均参照《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详见(http://jwc.hubu.edu.cn/info/1061/5316.htm),研究生教学成果申报需围绕影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是在研究生教育体系建设与实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专业结构调整与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巩固教学基础地位等方面的成果。
2.其他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32室),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人名+表名)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指定邮箱:124117875@qq.com
(2)研究生教学成果评审是学校总结、提升、推广教学经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凝练教学特色,推广项目建设成果,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