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首 页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选聘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强化日常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通畅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渠道,为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供支持,根据工作需求,决定选聘10名研究生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主动学习、了解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政策和规章制度。

 2.按要求完成研究生课堂教学活动的检查工作。

 3.在督导员的指导下,检查学院课程档案归档情况。

 4.完成研究生院安排的其他有关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原则上为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良,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关注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能积极参与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4.有较强的观察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数据信息处理能力;

 5.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完成助理工作职责。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910日前,申请人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申请表》(附件1)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和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911日前,学院按照研究生助理选聘条件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选聘条件的申请表(附件1)及《湖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ljdb@hubu.edu.cn

 3.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院组织面试,确定研究生助理名单。

四、管理考核

 1.本次研究生助理聘期为一学期。

 2.对聘任的研究生助理,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

 3.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研究生助理工作会议,汇总反馈信息,商议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事项。

 4.按照“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学院对获得“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荣誉的本院研究生在评奖评先中可给予适当考虑。

 5.对态度不端正、有失公允、履责不力的研究生助理,给予必要的提醒,3次提醒无效的,酌情予以处理。

研究生院

2024828


关闭

研究生院
青春湖小研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电话:027-88661191  邮件:yjsc@hu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