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5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7-8月
二、活动选题
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开展有特色的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三、活动层次及经费资助
入选为校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研究生院将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经费资助(武汉市项目1000元)。活动结束后,对于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团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调研报告获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学校将给予3000—5000元奖励;对于未开展和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追回资助经费。
四、立项要求
1、每个团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8人(须有队长或项目负责人1名、指导老师1名),鼓励指导老师随队,并就实践内容、方法以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给予指导。社会实践的时间建议控制在一个自然月份以内,如7月1日到7月31日,便于为学生购买暑期社会实践意外保险。
2、建立社会实践主题微博,如某学院赴某地某项目团队(14-22个字符)。团队要利用高校团组织微博体系并联合有影响的网络新媒体、高校校园传媒等对社会实践活动立体传播。
3、在活动开展、宣传报道中统一使用湖北大学校标、校徽、校旗及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专用LOGO(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1、6月8日前,各学院将校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申报材料(电子和纸质版)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4室)。材料包括:《湖北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立项申报表》(附件2)、《湖北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湖北大学201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湖北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校级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和《研究生校级团队保单》(附件6)。
2、6月18日前,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并公布校级团队名单。
3、6月27日前,划拨暑期社会实践经费。
4、9月18日前,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
5、10月12日前,校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总结验收,评选优秀团队。
附件:暑期社会实践相关材料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