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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研究生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湖北大学教学督导员工作制度》(校教字[2012]6)文件规定,现决定启动我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愿意承担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

3.治学严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或离开教学岗位不超过10年。

二、工作程序

1.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由各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填写推荐表(附件1),由学院签署意见后于2015630日之前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632室)。

2.研究生院评审。

3.学校审定。

三、有关说明:

1.研究生教学督导员由研究生学院遴选,学校聘任,聘期为三年。

2.在聘期内,教学督导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聘申请;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学校有权解聘。

附: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学院:____________(盖章)

职工

工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学校

教龄

所授主干

课程(原从事管理工作岗位)

是否

退休

本人是否愿意

研究生院

2015-6-2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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