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13和2014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开展结题和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及中期考核对象
2013年经我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需结题项目24项),2014年经我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需中期考核项目42项),详细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及中期考核形式
项目结题和中期考核采取单位审查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经审查后再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举行结题验收及中期考核项目报告会(项目负责人准备5-8分钟的PPT材料进行汇报),并根据各项目《立项申请书》提出的目标,对照《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及考核。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1.结题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3),需有研究成果复印件,详参见《办法》第五章及所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
2.项目如不能如期结题,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见附件4)。
3.中期检查项目需填写教改项目《中期考核表》(见附件5),并需提供现有研究成果复印件。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30日前,将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或《中期考核表》、研究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632室,联系人:胡老师 88661395),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jsc@hubu.edu.cn 。
附件1: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2: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和中期考核名单
附件3: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附件4: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5: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