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08]13号)规定,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刘诗贵等6人的博士学位授予事宜,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授予刘诗贵等6人博士学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学位论文题目 |
1 |
刘诗贵 |
伦理学 |
理想社会的探索——罗素政治哲学研究 |
2 |
刘怀元 |
思想政治教育 |
网络交往与大学生道德修养研究 |
3 |
熊恺妮 |
中国古代文学 |
婺州文派研究 |
4 |
冯 玮 |
专门史 |
基于管理学视角的近代中国展览会研究(1851-1929) |
5 |
张 黎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真核生物内含子进化研究及特发性基底节钙化果蝇研究模型构建 |
6 |
鲁新环 |
材料学 |
硝基芳香烃双官能团“一步”高选择性催化全加氢制备脂环胺的研究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异议期(2015年12月15日到2016年3月14日)。如对授予上述人员博士学位持有异议,请与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部门: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8661251
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