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校相关课程班学员,并且已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2013年3月底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工作安排
(一)3月18日前:信息注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1、3月18日前:信息注册。考生必须完成信息注册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注册及登陆地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
详细报名流程见附件1。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须符合国家要求(见附件2)。
2、3月17日—18日:现场确认。采集电子图像和指纹信息,打印资格审查表。
因现场确认需要采集照片和指纹,考生必须本人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不得他人代替。为提高指纹采集的效率,请考生注意保持左、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清洁。
现场确认地点在湖北大学行政楼6楼624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现场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打印);
(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
(6)《本人已修课程清单》一份(附件3)(请在资格审查前到所在学院审核已修课程成绩,并在成绩清单上加盖学院公章);
(7)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特别提醒:对于参加过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全国统考的申请人,如果需要参加2016年全国统考,不必再次进行注册、申请及指纹信息采集等工作,只需要在网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直接提交考试申请即可。
(二)3月10日-3月31日: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经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一般应选择湖北省武汉市。错过报名时间者,后果自负。
(三)3月31日前:报考者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选择的考试语种、学科、考试地点等信息进行审核。
(四)4月8日前: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各位考生按时在信息平台缴费,关注网上支付后的交费状态,具体以信息平台显示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未支付成功者报名无效。
(五)缴费成功后,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2014年5月29日(星期日):参加考试。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作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见附件5)。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我校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以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语种和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外国语水平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4;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5。
五、成绩下达与公布
自2012年起,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全国统考考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全部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个人成绩。
附件:
1、电子照片规格
2、已修课程清单
3、学位办【2016】1号: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