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要完成相关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为顺利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学院根据培养计划对拟于2016年上半年申请答辩研究生进行成绩和学分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总学分、分类学分(必修课、选修课、实践学分)、实践材料。
二、审核工作安排
1、2016年3月18日前,各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并将“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成绩和学分审核汇总表”和实践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632室)。学院须将审核结论及时反馈给相关导师及研究生。
2、3月25日前,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附件1: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成绩和学分审核汇总表
附件2:2016年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绩和学分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