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
二、评审办法
按《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2]21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分配名额中含校院两级研究生干部,校级研究生组织干部由学院统一推选。
三、评审程序
1.11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将奖学金备案表(电子和纸质版)、申报表(纸质版)(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文档奖助下载处(奖助)下载)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4室);
2.2016年12月2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核定和公示工作;
3.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证书发放等工作。
附件:2015-2016学年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
2015-2016学年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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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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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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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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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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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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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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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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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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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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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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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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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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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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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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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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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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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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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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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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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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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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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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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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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与电子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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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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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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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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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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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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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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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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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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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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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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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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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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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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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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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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