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5年培育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决定对2015年培育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检查了解立项建设和培育建设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运行情况以及管理制度建设、企事业单位导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合作科研等工作情况,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站建设。
二、检查范围
2015年培育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共计4个(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检查内容
1.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进站研究生、导师数量和在站时长等情况。
3.企事业单位导师选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
4. 工作站开展的主要活动与工作(科研、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等)。
5.人才培养与协同创新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1. 学院以工作站为单位进行全面的自查。
2.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
四、有关要求
1. 请学院按照检查内容要求,以工作站为单位进行自查,并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
2. 检查结果作为拨付后期建设经费和今后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审批的参考。
3.请各学院在2016年12月16日前将《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进展情况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联 系 人:张旺民,李兆银
电话: 88661395,88661287 Email:812250572@qq.com
附件1:2015年校级研究生工作站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进展情况表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