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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中教师资格现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做好湖北大学2021年在读研究生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定对象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鄂教资[2010]1号),本次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在职);不对非在校生、非全日制学生进行现场确认。在读研究生,可以本科学历进行申报。

二、认定时间

湖北大学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间:5月19日-5月23日

三、认定地点

已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的在校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认定工作。各位同学将认定材料交至学院负责老师即可。

四、认定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A4纸打印;健康状况及教育教学能力处空白不填写。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表中新增加户籍所在地一栏,需填报到具体派出所。健康状况及教育教学能力处空白不填写。

3、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提交一寸白底照片一张;(照片反面写好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照片需与网报使用照片一致,贴在《信息核对表》右上角,只粘贴一个角。注意:申请表与核对表印有贴照片处,按表格要求粘贴照片。

5、学生证照片页及注册页复印件;(如遗失需由学院开具相关证明)

6、本科毕业证复印件,铅笔写上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

7、普通话证书复印件,铅笔写上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

8、系统核验未通过的学生,需按系统提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所有材料都需要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为打印的《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页。

五、认定负责人及咨询工作

确认点负责人:祝老师

咨询地点:田家炳教学学院104室

咨询时间:5月19日-5月20日

六、重点提示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武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我校仅代收认定材料,申请人可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





                                          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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