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工作站验收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结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验收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8662946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增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度湖北大学高水平研究生教材和慕课拟立项建设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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