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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校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学校 “立百项”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校级教研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聚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申请人请按照项目指南(附件1)申报选题。课题名称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申报条件

1.校级教研项目选题要符合项目指南的要求,并围绕校级、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开展研究。其中推荐参评省级教研项目的校级重点项目必须与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紧密结合。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申报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能够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5.项目申报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6.项目主持人承担有省级、校级教研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同时申报校级本科和研究生教研项目。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人根据选题和课题论证,向所在单位提交《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初审。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排序推荐,并将申请材料(附件2及证明材料)和《2024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周期。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两年后进行结项验收。确因研究需要,可申请延长半年结项。

2.项目类别。根据项目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实际应用性等因素,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3.结项要求。项目结题应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并至少取得一项具备湖大特色的相关教研成果(教改论文、教材、重大推广应用、其他同等水平的知识产权等形式)。若发表论文,须标注“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

4.经费管理。项目主持人应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在国家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要求范围内使用经费,不得将经费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不得提取管理费、个人绩效等。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方式。7月11日前,所在单位将附件2、3纸质版材料(含附件2的证明材料)一式5份报送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综合楼6楼628室);附件2、3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附件2及证明材料编成一个连续pdf文档)打包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zljdb@hubu.edu.cn。

2.材料命名规则。附件2按照“2024年教改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附件3按照“2024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命名。


附件:1.2024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2.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请书

3.2024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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