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质量,探索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新路径、新模式,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揭榜挂帅”(以下简称“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挂帅项目选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围绕“揭榜挂帅”选题(见附件1),聚焦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立足学校学科特色与区域服务需求,理论与实践结合、创新与应用并重,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申请人可直接选用“揭榜挂帅”选题,也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工作实际细化课题名称,确保核心研究内容与选题导向一致。
二、揭榜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符合“揭榜挂帅”选题核心要求,研究目标明确,具有攻克改革难点的实践基础与研究力量,改革路线清晰、举措可行,能切实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提升教学质量。
2.研究设计注重理论与实践融合,成果具有“湖大特色”,对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教学管理优化有指导意义与推广应用价值,可在一定范围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3.优先支持跨学科合作、产教科教融合相关选题,鼓励联合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二)揭榜人基本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1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项及以上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科和研究生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研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主持人承担有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研究生教育研究、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为丰富的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能够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推荐至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按校内有关规定放宽至中级职称。
3.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2)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选题上报:申请人根据“揭榜挂帅”选题拟定课题名称,相关单位收集汇总后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202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汇总表》(附件2)上报研究生院。
2.个人揭榜:申请人根据“揭榜挂帅”选题完成课题论证,2026年3月2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前期研究成果、合作协议等)。
3.单位初审: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排序推荐,并于2026年3月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及证明材料)和《202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审定:研究生院组织“揭榜挂帅”专项评审,确定揭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经研究生院审核,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项目管理
1.项目周期: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立项之日起),到期进行结项验收;确需延期的,可申请延长半年(须经研究生院同意备案)。
2.结项要求:须提交1份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报告,并附1项及以上教研成果(教改论文、教材著作、重大推广应用等),所有成果须标注“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具体要求如下:
| 成果类型 |
重点项目要求 |
一般项目要求 |
| 研究报告 |
与研究内容相关且不少于10000字 |
与研究内容相关且不少于5000字 |
| 其他教研成果 |
1.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的项目,其最终书稿已经完成且正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重大推广应用的项目,需提供相应成果和至少有两个校外实际应用部门的成果采纳证明,需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
1.成果形式为著作/教材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项目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1篇。 3.成果形式为重大推广应用的项目,需提供相应成果和至少有一个校外实际应用部门的成果采纳证明,需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
3.经费管理:研究生院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支持。主持人需合理编制预算,在国家与学校财务制度范围内使用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开支。
五、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方式:2026年3月9日前,所在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202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pyb@hub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材料命名规则:《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按照“申请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202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照“2026年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命名。证明材料按照“证明材料+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7-88661395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