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就2017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应于11月15日结束,请各培养单位加快推进此项工作。
2、请通知硕士研究生登陆http://202.114.144.155/pyxx/login.aspx,在“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修改”中,点击“导师”填选导师,或由各单位登陆http://202.114.144.155/gmis/login.aspx,在“学籍管理”—“学籍管理(学历生)”—“安排学历生导师”中,为硕士研究生安排导师(操作教程见附件)。
3、在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登录http://202.114.144.155/gmis/login.aspx,在“学籍管理”—“学籍管理(学历生)”—“师生互选导出”中,导出师生互选汇总表(操作教程见附件),并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师生互选汇总表纸质版(需要分管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送632办公室。
4、研究生院将于2017年11月底对“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2017级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情况进行审核并确认。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楼632室)朱老师,联系电话:88661395。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