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论证报告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根据《关于编报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18]265号)文件精神,现就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单位编报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湖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基础,需提交详细申请论证报告,教育部将根据论证报告情况对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2. 各单位的报告要体现积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主动服务“双一流”建设和加强新增学位授权点建设,通过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将计划重点向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平台倾斜,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微电子、网络空间安全等相关领域倾斜,向材料科学与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与哲学文化、生物学等学科专业倾斜。
3. 有校所或校企合作的单位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号)有关要求,将联合培养协议和申请报告一同报送。
4. 每一个招生计划特别是增量计划必须要落实到导师、落实到平台、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学科专业,报告中要详细论证2019年增量招生计划的用途。
5. 请各单位于12月7日前将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论证报告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行政楼615办公室,联系人:乔荃,88662946),电子版发送至394720406@qq.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论证报告)。
6. 论证报告内容可参考附件。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湖北大学××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论证报告
1、学院基本情况应包括:
①学位授权点数量及情况
②获得招生资格的2018年硕士导师和2019年博士导师数量及情况
③2018年新增学位授权点数量及情况
④“双一流”学科名称及情况
⑤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平台基地情况
2、学院招生计划基本情况:
①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情况
②计划申请论证依据和支撑材料
③计划数与学院实际需求值之间的差距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