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立项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决定对2018年立项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检查了解2018年立项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的运行情况以及管理制度建设、企事业单位导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合作科研等工作情况,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站建设。
二、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及培育建设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共计6个(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检查内容
1.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进站研究生、导师数量和在站时长等情况。
3.企事业单位导师选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
4.工作站开展的主要活动与工作(科研、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等)。
5.人才培养与协同创新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1.学院以工作站为单位进行全面的自查。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
四、检查标准
1.基础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研究生进站工作、生活条件良好,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2.科研合作:与高校科研合作密切,联合申报课题,共同开展研究,科研工作成效显著;
3.研究生培养: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在站,对研究生培养起指导作用
五、有关要求
1. 请学院按照检查内容要求,以工作站为单位进行自查,并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中期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
2. 请各学院在2019年9月20日前将《湖北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中期自查情况表》(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研究生院项目管理办公室(综合楼632)。
3. 检查结果作为拨付后期建设经费和今后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审批的参考。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