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日常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通畅的教学质量监控信息渠道,为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供支持,根据工作需求,决定选聘10名研究生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主动学习、了解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政策和规章制度。
2.按要求完成研究生课堂教学活动的检查工作。
3.在督导员的指导下,检查学院课程档案归档情况。
4.完成研究生院安排的其他有关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原则上为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思想品德优良,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3.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关注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能积极参与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4.有较强的观察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数据信息处理能力;
5.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完成助理工作职责。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9月12日前,申请人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申请表》(附件1)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和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9月14日前,学院按照研究生助理选聘条件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选聘条件的申请表(附件1)及《湖北大学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ljdb@hubu.edu.cn。
3.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确定研究生助理名单。
四、管理考核
1.本次研究生助理聘期为一学期。
2.对聘任的研究生助理,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
3.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研究生助理工作会议,汇总反馈信息,商议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事项。
4.按照“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学院对获得“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学质量监督助理”荣誉的本院研究生在评奖评先中可给予适当考虑。
5.对态度不端正、有失公允、履责不力的研究生助理,给予必要的提醒,3次提醒无效的,酌情予以处理。
研究生院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