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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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定于2024628日(周在四号和三号教学楼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形式

第一外国语(英语)

专业学位英语

上午9:0011:10

4号楼

3号楼

闭卷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下午14:30—16:30

4号楼

3号楼

闭卷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下午16:50—17:50

4号楼

开卷

二、注意事项

窗体顶端

1.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携带有效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未选课及旷课三次以上取消考试资格者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2.英语课程考试需准备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携带调频收音机(FM85.5Mhz)。硕士研究生英语听力9:10开始。

3.考生诚信参加考试,不携带手机手表等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考场)。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严禁违纪舞弊。各学院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醒学生诚信应考。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开卷考试可以携带与考试科目相关的书籍、手写笔记纸质版原件,打印复印资料一律不允许带入考场。

 4.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

补考申请时间:2024.6.18——2024.6.26。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和过往学期已申请缓考未参加考试的学生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页面提交补考申请。

缓考申请时间:2024.6.18——2024.6.26。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者,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页面提交考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缓考的研究生随下一年级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审核,专业课由学院审核。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1395)。

窗体底端

 

                                                研究生院

                                                                            202467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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