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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8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定于2017年7月3日(周一)在四号教学楼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2017.7.3

考试地点

考试形式

第一外国语

9:00-11:30

4号楼

闭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5:00-17:00

4号楼

开卷

二、注意事项

1.参考研究生须携带有效证件(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课程考试,未选课者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2.英语课程考试需准备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硕士研究生需携带调频收音机(FM85.5Mhz)。

3.考生应诚信应考,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培养单位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提醒学生诚信应考。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4.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提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申请表见附件3。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1395)。

          研究生院

        2017.6.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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