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13和2014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3年申请延期结题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2)
2014年批准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3)。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请结题的项目组需填写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见附件4),需有研究成果复印件,详参见《办法》第五章及所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
2. 对研究时限已满、但仍未能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向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见附件5),说明延期理由与后续研究计划。
3.2013年度立项的教改项目,此次需参加结题,对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结题形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6月5日前,将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书》、研究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学院汇总后和电子文档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632室,联系人:胡老师 88661395)。
研究生院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验收结题。6月9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举行结题项目报告会(项目负责人准备5-8分钟的PPT材料进行汇报),并根据各项目《立项申请书》提出的目标,对照《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及考核。
研究生院
2017.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