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校研字〔2015〕1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8年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须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包括2018年经学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11项,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形式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部门)验收和学校终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学院(部门)经审查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照立项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验收。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提交材料要求
1.《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2)的纸质版(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2.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论文(含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以及能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排序装订成册1份,同时将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pdf电子版。
3.项目如不能按期结题,需填写《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其纸质版(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方式和时间
1.报送方式:所有材料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发至zljdb@hub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628室)。
2.报送时间:2021年12月15日。
3.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88662946。
附件: 1.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2018年立项)
2.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3.湖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