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学校召开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赵凌云主持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院、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向与会委员传达了我校博士生导师申请审核的补充规定,汇报了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的授予审核,以及学位点合格评估等工作情况。经与会委员审议和表决,表决结果为:我校共10名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195名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57人获得普通学士学位,5人获得双学位,280人获得成人自考本科学位,72人获得成人函授业余本科学位。理论经济学等6个学位点制定的合格评估标准、34个学位点的合格评估自评结果均获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