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08】13号)的规定,第十二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博士学位授予事宜,同意授予李晓溪博士学位。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姓 名 |
专 业 |
学位论文题目 |
李晓溪 |
中国史 |
民国黄梅县政研究(1945-1949)--以湖北黄梅民国县政档案为中心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异议期(2018年9月27日到2018年12月26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异议期内联系湖北大学学位办公室,并提供具体依据、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邮箱:xk@hubu.edu.cn
联系电话:027-88661251
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