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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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努力创新,着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可申请参加评选;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不能参评。

二、评选指标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比例不超过同期授予博士学位总人数的20%(推荐比例30%),且按照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推荐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比例不超过同期授予硕士学位总人数10%(推荐比例10%)。各学院推荐名额指标见《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划分表》(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

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按材料报送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每位导师原则上一次最多只能推荐2名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参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格式为WORD和PDF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各1份。文件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_学号_姓名_学位类别.doc”和“学院名称_学号_姓名_学位类别.pdf”,其中WORD文件为完整版学位论文(不得隐去任何信息),PDF文件须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申请人确认电子版学位论文的规范性。

2.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包括学术论文及其收录检索、专著、专利及科研成果获奖、其他较高级别学术成果的封面、目录、成果首尾页等证明材料。

3.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湖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或《湖北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电子文件名为学院_学号_姓名_学位类别_申请表.doc)。

(二)学院初选

各学院根据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划分情况,分别完成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组织推荐工作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评定工作。

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论文质量、支撑成果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把关,通过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表决。表决通过名单及支撑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分别在获得通过者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学院公章,同时填写《2021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2021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综合楼626)提交如下材料,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661251,邮箱:xk@hubu.edu.cn。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请于2021年1022前提交推荐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件和PDF文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纸质与电子版)和2021年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请于2021年111前提交2021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

3.公示材料:学院公示网页链接和网页pdf版。

各学院报送的材料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应确保文件无乱码格式错误版面错位等问题。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申报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四)学校审定、公布及表彰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对申报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评审和复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审定结果由研究生院发文公布,并颁发奖励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请申请者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材料,反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要以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为契机,强化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意识。请及时通知并动员研究生及导师积极申报,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规范、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评选材料报送工作。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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