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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培养质量,现将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各培养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研究生与导师相互了解,双向选择。

二、互选对象

参加互选的导师应具有湖北大学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学籍的2025级硕士研究生。

三、互选流程

1.导师

1)926日前,导师打开湖北大学官网,点击智慧服务中心,填写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研究生系统,点击“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完善导师信息。

2)10月17日前,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点击“导师日常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逐个确认备选研究生,学院审核后无法撤销。具有多重身份的导师,请在系统左上角选择“教师组”后,再确认备选研究生。

2.研究生

1)927-10月10,研究生打开湖北大学官网,点击智慧服务中心,填写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研究生系统,点击“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浏览当前年度、当前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列表,选择确认对应导师。若无法找到对应导师信息,请与学院联系确认。

2)10月18-10月25,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点击“个人管理--师生互选申请”,查询互选结果(具体步骤参见附件)。

3.学院

10月21日前,学院登录研究生系统,点击“学籍--师生互选管理--师生互选审核”,审核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名单。导师已确认,学院审核不通过的,点击右上侧“批量退选”,让学生重新选择;无法实现互选的,学院可以人工安排导师。全部导师与研究生互选结束后,点击“学籍--师生互选管理--已选择名单--导出word打印”,打印《XX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情况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四、工作要求

1.师生互选应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和导师意见,不得违背学生意愿为其强行指定导师;无导师选择的学生,由学位点负责人协调安排导师。

2.互选结果确定后,系统关闭重新选择和人工安排功能,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若有特殊情况,需向研究生院提出变更申请,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变更。

3.10月23日前,学院要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登记表》,《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

1.在规定时间之前,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便于研究生导师进入指导环节。完成师生互选的学院请尽快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2.学院自行公布的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如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科-导师信息管理-招生导师导出”页面显示的招生学科不一致,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为准。

3.研究生无法在互选页面找到待选导师,请学院确认该导师是否具备2025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后仍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661251。

 附件:《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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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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