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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6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培养质量,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年均不超过6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年均不超过5人;

2.各培养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研究生与导师相互了解,双向选择。

二、互选对象

参加互选的导师应具有湖北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学籍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

三、互选时间

1.10月15日前,各位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系统相关信息;

2.1022日前2021级研究生完成选择导师工作;

3.1029日前,导师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研究生确认;

4.113日前,各学院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名单,无法实现互选的,学院可人工安排导师。

5.11月5日前,研究生登录系统查询互选结果;

四、互选流程

1.导师:10月15日前,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工号,请登入系统后立即修改密码。

2.研究生:1022日前,硕士研究生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http://yjs.hubu.edu.cn/gmis5/home/stulogin),点击“个人信息--师生互选申请”页面,浏览当前年度、当前专业有招生资格的导师信息列表,根据实际情况确认选择对应导师,选择后退出即可。如果出现找不到对应导师的信息,请先联系学院确认。

3.导师:1029日前,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端,http://yjs.hubu.edu.cn/gmis5/home/login),点击“导师日常管理—师生互选选择学生”(具有多重身份的导师,请在系统左上角选择“教师组”角色),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要求,逐个确认备选研究生,一旦确认,学院审核后无法撤销。

4.学院:11月3日前,各学院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名单,导师已确认,但是学院审核不通过的,可以使用右上侧“批量退选”功能,以方便学生重新选择。无法实现互选的,学院可人工安排导师。全部导师与研究生互选工作结束后,点击“学籍-师生互选管理-已选择名单”页面,选择“导出word打印”,直接打印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存档。

5.研究生:11月5日前,研究生登录系统进入“个人信息--师生互选申请”页面查询互选结果。具体步骤参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学院实际,认真组织好互选工作。师生互选应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和导师意见来开展公正。

2.如导师无学生选择,不得违背学生意愿为其强行指定;如学生无导师选择,由学位点负责人统筹协调解决,确保每位研究生均有指导教师。

3.互选结果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系统不允许重新选择和人工安排,特殊情况,报研究生院审批。

4.11月5日前,各学院要完成师生互选工作,将《XX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情况登记表》(附件1,系统直接导出打印)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存档。

六、其他

1.在规定时间之前,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便于硕士研究生导师进入指导环节。完成师生互选的学院请尽快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2.学院自行公布的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名单如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科-导师信息管理-招生导师导出”页面显示的招生学科不一致的,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为准。

3.对于研究生无法在互选页面看到待选导师的情况,请学院先在管理系统确认导师是否具备2021年度对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核实后仍有问题的,联系研究生626办公室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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