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论文范围
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31日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包括全日制和在职硕士)。
二、参评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培养目标一致。
2、论文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教育实践问题进行系统、深入探索,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
3、论文注重科学研究方法的科学运用,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
4、论文评议和答辩委员会评价优良。
三、评选工作组织
1、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本单位论文的初选和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论文(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各培养学院按本学院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31日间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数(包括全日制和在职)1%的比例推荐优秀论文,如本学院授予学位人数根据相应比例测算不足1人可按照1人推荐。推荐优秀论文数超过1篇的培养学院应由学位委员会分会或相关学术组织确定排序。
2、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
3、2017年10月27日前,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上报优秀论文。
四、报送材料
1、优秀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2、推荐论文(电子版);
3、论文信息表(见附件);
4、具体提交办法
各学院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本学院推荐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和论文信息表以word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至1413457320@qq.com。表格填写信息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
联系人:朱卿莹
联系电话:88661395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