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优秀毕业生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追求卓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在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5届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按《湖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校研字〔2020〕2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2025年5月16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备案表和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交研究生工作部思政办(综合楼617室),将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hubu.edu.cn;
2.2025年5月22日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完成核定和公示工作,并报学校审批;
3.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证书等发放工作。
湖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