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通知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至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公休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
为做好国庆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期前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在国庆节放假前应对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特别要针对新生入学时间短,安全意识薄弱等情况,引导学生在假期做到:
1、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注意人身安全。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餐馆就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不无证驾驶机动车;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在寝室居住的,要告知学院。
3、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外出锁好门窗,严禁夜不归宿,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注意用电安全,不在宿舍乱拉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4、注意网络安全。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贴吧等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5、遵守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各学院对假期开展实验的研究生应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在假期期间开展实验的安全负责。研究生不得独自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结束后应注意关门、关窗、断电、断水。
二、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进行国庆期间去向统计,及时了解研究生假期动向,发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三、做好假期值班以及安全巡视工作
国庆节假期间,各学院要制定和完善学生假期安全工作预案,安排专人值班,分管研究生工作主要负责人、假期值班人员需确保通讯畅通。各学院应定期对留校学生所在实验室、宿舍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9日